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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TSG 08-2026《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解读: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必看的5大核心变化

发布时间:2026-10-28 |来源: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网|作者:小特 |阅读:8

摘要:TSG 08-2026《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2月2日发布(2026年第6号公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替代原TSG 08-2017,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强制性安全技术规范。本次修订落实总局令第74号,调整50余处,核心可概括为"责任到人、闭环管控、精准监管"。

一、基本档案

规范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
发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号2026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日
施行日期2026年5月1日
替代版本TSG 08-2017(同步废止)
调整幅度50余处
四大特点责任更加清晰、管理更加到位、监管更加精准、服务更加优化

二、为什么要修订?

旧版TSG 08-2017已实施多年,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不够清晰、风险管控偏"事后排查"。本次修订主要解决三个问题:压实主体责任——把"谁负责、负什么责"写清楚,责任落到具体人头;前置风险管控——推动从"事后隐患排查"转向"事前风险辨识+事中隐患治理"相结合;统一岗位与流程——落实总局74号令,统一安全总监、安全员岗位设置与配备要求。

三、核心变化一:三级责任体系,责任到人

新规强制要求使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三级管理架构,并且要书面任命。

岗位定位与核心职责
主要负责人单位的实际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全面负责
安全总监高级管理层中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的核心人员,负责组织制度、应急预案、风险评价、隐患研判处置等9项职责(旧规为7项)
安全员具体负责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按"逐台(套)"明确责任人,负责巡检留痕、隐患上报等6项职责

持证要求

安全总监:需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单位,安全总监必须持A类证。安全员:需设安全管理机构的单位,以及使用额定工作压力≥2.5MPa锅炉、5台以上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气瓶充装等情形的,安全员必须持证。

哪些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使用电站锅炉或石化化工成套装置;②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电梯;③使用10台以上大型游乐设施;④使用客运索道;⑤使用50km以上压力管道(本次新增);⑥各类特种设备总量50台以上。

四、核心变化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闭环

节奏责任人与动作
日管控安全员每日巡检并记录,对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形成检查记录
周排查安全总监每周组织风险排查并报告
月调度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汇报并调度

隐患分级处置:一般隐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扩大升级;严重(重大)隐患由安全总监组织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并上报主要负责人,消除后方可恢复使用。

五、核心变化三:全生命周期管理

达设计年限:经检验或安全评估合格,安全总监同意+主要负责人批准,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后可继续使用,并纳入重点管控。强制报废(3类):①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②达到规范规定报废条件;③达设计年限经检验不合格或评估不能继续使用。技术档案从8项增至10项,新增风险管控相关记录。

六、核心变化四:使用登记便利化

登记时限: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网办优先,一般15日内办结、批量20日内办结。推行电子使用标志与二维码溯源。

七、核心变化五:应急、维保与公示升级

应急演练:应持证安全员的使用单位,须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维保监督:使用单位须监督维保全过程并签字确认;电梯每15天一次、起重机械每1个月一次,记录保存至报废后5年。

八、新旧版本核心对比

维度TSG 08-2017TSG 08-2026
责任架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职责笼统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三级,书面任命、责任到人
风险管控强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闭环+风险管控清单
使用登记线下为主网上申报、在线核验、电子证照、二维码溯源
档案管理8项10项(新增风险管控记录)
监管方式相对粗放按设备类型、数量、风险分级分类、精准施策
服务机构未明确50km压力管道新增使用50km以上压力管道须设安全管理机构

九、企业落地行动清单

①重构人员架构:立即梳理并书面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明确各自职责,确保相关人员持证上岗。②建立闭环机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把记录纳入安全技术档案。③排查整改到位:对照新规核查使用登记(30日内)、定期检验、维保周期(电梯15天/起重1月)、应急演练(每年≥1次)、档案(10项)等,按时限完成整改。

十、常见问题FAQ

Q1:什么时候开始施行?A: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TSG 08-2017同步废止。

Q2:哪些单位受约束?A:凡《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的使用单位。

Q3:安全总监必须持证吗?A:需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单位,安全总监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A类)。

Q4:设备到了设计使用年限还能用吗?A:经检验或安全评估合格,由安全总监同意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后,可继续使用,并纳入重点管控。

Q5:发现重大隐患怎么办?A:由安全总监组织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并上报主要负责人,消除后方可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