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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省市 21 家化工企业启动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江苏 2 家入选

发布时间:2026-09-2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者:小特 |阅读: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6〕1 号,2026 年 1 月 9 日印发),决定在部分企业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工作。

一、试点范围:13 个省市 21 家化工企业

试点覆盖 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和新疆 13 个省市,选取 21 家具有一定管理基础的重量级化工企业(含化工生产、石油炼制、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中江苏 2 家,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位列名单。

二、背景数据:为什么是承压设备

  • 全国现有压力容器 608 万多台、压力管道 119 万多公里。
  • 涉及约 2.5 万家化工企业,其使用的压力容器达 154 万多台、压力管道 25 万多公里。
  • 承压类特种设备长期处于高温高压等苛刻工况,易发生泄漏、着火、爆炸事故,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

三、什么是设备完整性管理

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管控为主要手段的系统性管理方法,相当于"全科医生"定期给设备"把脉问诊"——在设备发生事故之前设法降低风险、主动减少隐患,保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体现"上医治未病"理念。

四、试点企业三项主要任务

  • 确定管理部门:明确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和运行机制。
  • 开展风险分析与管控:依据设备风险状况制定完整性管理策略;分级实施风险管控,强化设备本体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仪表系统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的专业定时性工作和预防性维护;应用数字化手段建立设备信息数据库,实现检验记录、维修历史、缺陷处置的动态管理。
  • 完善资源配置与能力建设:设置专职管理岗位、保障资金人力与监测检测设施投入、建立培训机制。

试点企业可参考配套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指南(试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完整性管理体系或专项制度。

五、三阶段时间安排

  • 启动阶段:2026 年 1 月—2026 年 6 月
  • 实施阶段:2026 年 7 月—2027 年 6 月
  • 总结阶段:2027 年 7 月—2027 年 12 月

六、对企业的实际意义

  • 政策倾斜:试点企业可享受简化检验周期、延长设备使用年限等方面的支持,是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
  • 经验外溢:试点形成的指南与做法预计将逐步固化为规范,非试点企业的管理要求大概率向此看齐。
  • 前置准备:建议化工、石化企业提前建立承压设备台账与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安全附件、仪表系统的预防性维护记录,为后续可能的全面推行打好基础。

七、常见问题

  • 非试点企业现在就要做吗?暂不强制,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已是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定要求,完整性管理可视作其升级版本,提前布局有利无害。
  • 与 Iso 55000 等资产管理体系是否冲突?不冲突。完整性管理聚焦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这一专项,可作为现有管理体系的子模块落地。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6〕1 号)及总局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