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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特种设备改造或重大修理在施工前何时申报监督检验?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6-10-27 |来源: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网|作者:小特 |阅读:2

一、改造与重大修理的界定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改造是指改变设备结构、性能、参数或用途的活动;重大修理是指更换或修理主要受力部件、安全附件等影响安全性能的维修。两者均需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二、申报时机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设备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书面告知,告知后方可施工。告知一般应在施工前30日内完成,并提交监督检验申请。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改造或重大修理后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三、需提交的资料

  • 特种设备改造/重大修理告知书(一式多份)
  • 施工单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件
  • 改造或重大修理方案,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等
  • 更换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合格证
  • 施工合同或协议
  • 原设备的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如需)

四、监督检验主要内容

检验机构对施工过程中的见证点、停检点进行现场监督,重点包括:

  • 施工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核查
  • 材料与零部件的复验
  • 焊接、无损检测等关键工序的旁站与记录确认
  • 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安全性能试验的现场监督
  • 完工后的总体验收

只有所有监督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证书后,设备方能重新启用。未及时申报或检验中发现严重问题,将面临行政处罚并可能责令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