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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简单压力容器百问百答(一):登记、检验与报废

发布时间:2026-10-19 |来源: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网|作者:小特 |阅读:8

一、登记类

Q1:简单压力容器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吗?

答: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前提是设备铭牌明确标注为"简单压力容器",且满足简单压容全部界定条件。

Q2:铭牌没写"简单压力容器"的储气罐,能免登记吗?

答:不能。没有该标识,属于常规固定式压力容器,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按周期定期检验。

Q3:简单压力容器免登记,是不是代表不用做任何资料?

答:不是。免登记≠免管理。企业必须建立设备台账、留存全套出厂资料、附件校验记录、巡检记录。市场监管局检查时这些都是必查项。

二、检验、报废类

Q4:简单压力容器本体需要定期检验吗?

答:在铭牌标注的设计使用年限内,本体免于定期检验。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应当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Q5:设计使用年限到期,还想继续使用怎么办?

答:不可直接继续使用。需要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按评估意见严格管控。未经评估擅自继续使用属于违规行为。

依据: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