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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要配备哪些技术人员?含职称与学历年限对照表

发布时间:2026-09-25 |来源:润冉咨询整理|作者:小特 |阅读:3

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证时,资源条件中的人员要求往往是评审中最容易被"卡住"的一项。本文依据 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通用要求,系统说明技术人员的岗位构成、数量结构与认定口径。

一、技术人员的基本认定口径(TSG 07—2019 第 2.2.1 条)

  • 资源条件中的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
  • 资源条件中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凡纳入特种设备人员行政许可范围的,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人员资格证。
  • 所有要求配备的人员一般须为申请单位全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二、没有职称怎么办:学历与技术工作年限比照表

对人员有工程技术职称要求,但该人员无相应工程技术职称的,可以用"理工类专业学历 + 技术工作年限"比照认定:

工程技术职称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
高级工程师工作 4 年以上工作 10 年以上工作 13 年以上工作 15 年以上
工程师工作 1 年以上工作 4 年以上工作 7 年以上工作 9 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工作 1 年以上工作 2 年以上工作 3 年以上

补充说明:此处"技术工作"是指与相应特种设备生产、充装、检验、检测、使用管理等有关的技术方面的工作;高级技师、技师可分别相当于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中专毕业生的技术工作年限要求可参照大专毕业生执行。

三、关键岗位清单

(一)技术负责人

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改造、安装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不同许可项目的级别要求不同(通常 A 级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B 级要求工程师及以上),并需具备相应年限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二)质量保证工程师

制造、安装单位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 1 名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监督和改进,需独立行使质量监督权,一般不隶属于生产部门。

(三)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根据其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相应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以起重机械为例,通常包括:设计(含安装方案设计)、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焊接、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无损检测、产品检验、安装调试、吊装等系统。

四、数量与结构要求

除关键岗位外,规则对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及其中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数有量化要求,并按许可级别递减。以起重机械制造的典型口径为例:A 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工程师及以上不少于 5 人),B 级不少于 6 人(其中工程师及以上不少于 3 人)。

注意:不同许可项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车、安全附件等)及不同级别(A/B/C 等)的量化指标差异较大,须以本项目对应的 TSG 07—2019 附件条款为准。

五、评审中的高频问题

  • 可以兼任吗?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质量保证工程师;但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不得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同一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两个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社保不在本单位行不行?一般不行。评审会核验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记录,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代缴通常不被认可。
  • 职称专业不对口可以吗?须为理工类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与职称,非理工类专业一般不予认可。
  • 可以临时借用吗?不允许挂靠。现场评审会进行面谈与业绩核验,且与"两个规定"要求的安全总监/安全员职责形成交叉比对。

信息来源:《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第 2.2.1 条及附件相关条款。各许可项目的具体人数与职称要求请以对应附件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