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等级  | 序号  | 基本要求  | 
A级  | 1  | 注册资金350万元以上。  | 
2  | 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申请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它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3人。  | 
3  | 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20人),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  | 
4  |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 
5  |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4人。  | 
6  | 有满足其改造作业需要的制造和试验的设备、厂房与场地。  | 
7  | 近5年累计改造申请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数量至少为:电梯80台套;起重机械50台套;客运索道5条;大型游乐设施20。  |